按照《财政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<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科教〔2019〕19号)、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财教〔2019〕25号)和《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《黑龙江省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》等12项制度的通知》(黑教规〔2020〕10号)和《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的通知》(黑教助〔2021〕20号 )的要求,现将体育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名单予以公示:
国家励志奖学金(12人): 刘佳芝、高 铭、杨玉欢、于可欣、
孙 欢、宋清山、张 博、梁振新、
栾悦佳、周月颖、周鑫阳、周 原
公示时间:2021年10月18日—10月22日。
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意见,请在公示的时间内通过电话、书信、面谈等形式向学院学管办公室反映,学管办公室对反映问题的人有责任进行保密。反映问题人必须客观、公正、符合实际,如有反映问题不实际或故意捏造事实、诽谤他人的现象,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。
受 理 人:包春峰、陈鑫
联系电话:5510116、5510195
大学生资助中心:5510298
体育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
2021年10月18日